一、法的本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
1.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法的本质。
(1)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2)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3.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
4.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二、法的特点: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1.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行为规范。法就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
2.法的特点。
(1)法是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的行为规范。
(2)法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3)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在我国,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实现过程。
三、法的作用: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1.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2.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第一,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首先,法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进行活动的结果,因此是一种意志,属于主观范畴。
其次,法不是个人利益和意志的反映,也不是社会所有成员的利益和意志的反映,而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反映。
再次,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一部分人的利益和意志。
最后,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包括地理环境、人口状况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状况对阶级意志的形成有重要影响,但是,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也是法产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法是在最终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经济基础上,在政治、文化、历史传统、民族等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制约、影响和作用中,在人们有目的地、自觉地创制和实施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
第三,社会主义法。
1.法的特点 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法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策、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相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法是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的行为规范。法作为一种,式特殊的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法的对象是一般的人和事,在同样的条件下,法的规范可以反复适用。人们通过法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态度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法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从而成为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标准。
第二,法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行为自由。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人们的行为界限或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第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第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其他社会规范虽然也要通过一定的力量来保证实施,但通常不具有强制力。
2.法的作用
(1)法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前者指法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后者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的作用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中。
(2)我国社会主义法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