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与人权:
区别:
主权是国家存在最重要的因素,主权在国际交往中强调国家这一属性;人权是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和各项民主权利。
联系:
主权是人权的前提和基础,人权是主权的体现。“人权高于主权”是一些西方国家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借口,是错误的。
主权国家的理解:
(1)地位:
是当代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构成要素:
①基本要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
②最重要的要素:主权。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3)基本权利:
①独立权: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②平等权: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③自卫权: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
④管辖权: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
(4)基本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
联合国:
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
(1)联合国大会是由全体会员国组成的审议机构,每年召开一次。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对各会员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对会员国产生广泛的政治影响。
(2)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的执行机关,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安理会为制止对和平的破坏和 侵略行为时所通过的决议,对当事国和所有会员国都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予以执行。安理会可采取非武力措施和军事举动来实施其决议。因此,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决议的约束力是不同的。
主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