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制含义:
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被称为“三权分立制”。
美国三权分立制的比较:
美国三权分立制的条件:
(1)历史条件: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分权制衡制取代封建专制。
(2)具体国情:松散的美国邦联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机构;饱受殖民统治之苦的美国人希望通过增强司法独立保障公民权利。
(3)国家性质:国体决定政体,美国作为资本主义国家必然选择分权制衡制度。
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利弊与实质:
①积极作用: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对于反对封建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持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有其积极作用。
②阶级局限性和消极作用:
(局限性)由于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政权中不居于支配地位,也就不可能对权力的运用施加重要影响。所谓分权与制衡,事实上成为协调资产阶级内部权力分配的一种机制;
(效率低)实行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三大权力机关之间互相扯皮,导致效率低下;
(贯彻难)即使在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也难以在政治实践中真正贯彻。
③实质: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它有效地维护了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但是,广大劳动人民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享有真正的民主。
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