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我的
童年,有一件
趣事,使我至今
难忘。让我讲给大
家听......
那是一个炎热的星期六,我去了我大姨家,上午我去学乒乓球,我出
门前把
学习用品放在了
桌子上,然后就去学乒乓球了。我刚走,小姨和上托儿所的
表妹也来到了大姨家,表妹
看见了我的学习用品很好奇,便拿出来玩.....中午我回来了,我一看表妹把我的钢笔和修正液都弄坏了,我很
生气!立刻跟小姨说:“必须给我赔上。”小姨说:“我正在做饭,一会再说可以吗?”我只好答应了。但小姨很快就忘了!吃完午饭小姨一家要走了,我一想,小姨还没有给我赔钱呢!我马上跑到门口,伸出
手来把她们拦下来说:“赔给我钱”小姨哈哈大笑,说:“多少?10元够了吧!”我说:“不用,5元就行。”小姨给了我5元钱,我才让她们一家走了。晚上
爸爸妈妈到大姨家接我,大姨把这件事说给他们听,爸爸妈妈大笑着说:“你表妹不懂事就算了,你怎么也跟着不懂事啦!你这个小
鬼头,真是拿你没办法......”我又跟妈妈讲了我的理由:“我
妹妹不懂事,难道看孩子的也不懂事吗?一直让她给我弄坏。”我至今还奇怪,当时怎么想出来让小姨给赔上呢?现在一想也觉的好笑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