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认为目的地遥不可及的人,都是不曾
出发的人。
——题记
想去
远方走一走,以背包作翅膀,以眼镜当相机,以双脚感知
人生。旅途中,一程
山一程
水,一颗驿动的心以及一份洒脱的情怀都是最
美的。在陌生的旅途中慢慢
成长,
经历别人,也
感受自己。行在途中,
路在脚下,从不担心自己能否到达目的地,
享受过程便好。
与许多同龄人一样,
我从小就有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最大的
梦想就是环游
世界。每每看到“远方”“行走”“在路上”这样的词汇就会兴奋异常。然而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每每不能成行,只能任由对远方的
渴望发酵成
梦想的线,一头在心尖缠绕,一头却
穿越了太平洋的波涛、热带
雨林的苍翠、喜马拉雅的冰
雪以及峡湾里的北极光,去了连我也不知晓地名的远方。
有人热衷于追问
旅行的意义是什么,其实很多事情是不需要赋予什么特殊意义的,想做就可以去做。于是,我听见心里有一个
声音在说:去吧,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去看万水和千山!
于是我就去了。去了内蒙,看了
草原。
风徐徐吹过耳际,一望无垠的草原起伏绵延。我置身其中与青草共呼吸,与白马同驰骋。这里的
阳光轻盈而灵动,洒在草原上泱泱一片。我伸
手掬一捧清泉般的阳光,把它纳入心底,汲取无穷的暖意。无边无际的
绿色,让我的心也变得辽阔起来。人生,能有多少
时间在如此辽阔、没有浮华的地方行走呢?何况,有些路是要亲自
走过、感受过才好。
旅行的美就在于在陌生的路途上
看见不曾见过的
风景,重新
认识这个世界。在
繁华的都市
生活,我们的心有太多羁绊。可在草原上行走,感觉灵魂都是轻盈的。我不禁对广袤的草原以及它所孕育的一切生灵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又催生了无穷
力量,激励我向着不可知的前方行走。
从内蒙回来的我时常感叹,旅行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它能让人忘却自己的过往,投入到另一种新的体验中去,在体验中成长,然后
收获希望。世界这么大,有那么多
神奇而
美丽的地方,不抓紧时间去看看,岂不辜负
青春一场?
幻想有一天再背上行囊,像激情四溢的三毛一样去
冒险,不去计较梦想和现实之间的
距离有多远。也许有一天,走累了,我会回到那个属于自己的
城市,定居下来,开始平静的生活。至于那个埋藏在心底许久的城市,便让它在心底日渐滋长
向往……我想只要我足够
努力,终有一天会与它再次
相遇。
我
喜欢这样的人生,不断出发,不断行走。
生命在无尽的风景间流动,美丽了
时光,美丽了
心情。
旅行如是,梦想也如是。
评点:谢朝春 周红
古人
云,“读万卷
书,行万里路”,“饱读”教科书的莘莘学子理应走出狭小封闭的
教室,用坚定的双脚去丈量人生的宽度,用慧眼去发现外面世界的
精彩。作者想出去走走的想法,是处于高强度
学习压力下的学生们最
寻常不过的
心灵出走。
文章文笔优美,
文字轻灵生动,意蕴丰富,生动阐释了一个90后用旅行点亮平淡人生的梦想。
特别是结尾画龙点睛,著一句而境界全出,引人深思。